近期投資趨勢與分析-做好合適醫療保障 防家族遺傳病
 【明報專訊】

馮先生現年35歲,現職市場推廣總監,月入約8萬元,已婚,育有一女剛滿月。太太任職秘書,收入不高,加上還要供養已退休的父母,家庭開支幾乎全部由馮生承擔。扣除所有開支後,現每月盈餘約1.5萬元。

馮太數年前證實患上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其中不幸中之大幸的是,馮太父母已在她小時候幫她買了醫療保險,而她剛踏進職場時亦買了危疾保險,所以她這個病依然受到保障。馮先生公司的醫療福利亦保障妻兒,但他了解過這病症後,發現女性患病機會較高;而如果父母得病,子女罹患的機率也較高,所以除了公司醫療保險之外,他認為也要盡早為女兒安排好全面的保障。

公司團體醫保未夠全面

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2015年報告,大約51%香港市民沒有任何醫療保障;而在擁有醫療保障的市民當中,33%人士只有由公司提供的團體醫療保障,並沒有額外購買個人醫療保障。很多打工仔認為既然僱主已提供醫療保險,自己不用再花錢購買,但其實這樣存有很大的風險,因為僱主提供的團體醫療保障會於員工離職或退休時終止,而惠及員工子女的保障亦通常在他們18歲或完成學業後終止。以馮生的情况作例子,女兒在18歲前患上任何疾病意外都可受到公司團體醫保保障,但若不幸在期間患病,到員工子女滿18歲保障終止,如果她想再自行購買保險,保險公司很有可能因為她的病歷而拒絕受保或加保費;再者團體醫療保障一般不足以應付全部醫療費用,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因此馮先生希望能盡早為女兒安排一個全面充足的保障這個想法是很正確。為此,筆者制訂了一個集合了儲蓄、高端醫療、意外和危疾的保障計劃讓何先生考慮。

高端醫保結合儲蓄醫療意外危疾保障

高端醫療保險計劃每年有最高1000萬元保額,受保人可享用半私家病房,主要保障項目不設個別限額全數賠償,更包括癌症化療、電療、標靶治療及腎病患者定期透析治療的所需費用。終身累積理賠最高可達2500萬元。

如果只是小意外不用住院,每宗意外可有約1.6萬元實報實銷的醫療賠償。 若不幸遇上意外死亡或傷殘的話,計劃會提供約40萬元賠償。而如果不幸患上嚴重疾病如癌症、心臟病、中風等危疾,會有額外約80萬元賠償。假如在首10年確診危疾,賠償會多50%;而如果患上的危疾為癌症,最多可賠償約200萬元。這筆錢可讓馮太辭去工作至少兩年,不用為收入上的損失而徬徨,少一件心煩的事情,可以安心照顧孩子。

計劃每月供款約2600元。以現時利率及保費計算,供款期20年,其後醫療保險費用就可利用儲蓄保險的紅利繼續繳付,提供終身保障。供款20年總共繳交約63萬元保費,而無論期間有沒有理賠,以現行利率計算,到馮生女兒60歲的時候,她可以選擇取消計劃拿回約229萬元。

供款期20年 其後保費可以紅利繳付

這樣的一個全方位計劃可給馮生的女兒全面充足的保障。當然馮生仍有幾點要注意:第一,馮太的病歷有機會影響保險公司對女兒投保的批核;第二,現時利率並非保證,如紅利減少,有機會不足以繳付將來的醫療保費;第三,如醫療費用升幅高於保險公司估算,醫療保費增幅會比預期高。所以亦說明買保險並非一次過「買咗就算」,而是需要定期檢討,因時制宜,配合實際環境改變及需要。

[梁惜君 理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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