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投資趨勢與分析-新推危疾保 額外補償家人需要 不幸身故 可多獲百分之20保額

新推危疾保 額外補償家人需要 不幸身故 可多獲20%保額

文章日期:2017年2月24日

 

【明報專訊】根據衛生署及醫院管理局發布的統計數字,2014年每兩名死者就有一人死於癌症、心臟病或腦血管病,癌症更是頭號殺手,而癌症新症數字更創歷年新高,其中20至44歲年輕人患癌數字增加,年輕女士患癌數字更比男士為高。雖然現時醫藥科技日新月異,危疾病人只要及早接受治療,康復機會將會大為提高,可是醫療開支不菲,依然為病人及其家庭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現時市場有不少危疾保險,條款都有差異,投保人要慎選適合自己的保障。

富通保險推出「康健易」危疾保障計劃,其主要賣點是為受保人提供額外20%保額之生存及身故賠償,有助紓緩不幸患上危疾或身故後家人的經濟負擔。首先,若受保人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不幸診斷患上受保之嚴重危疾,除可獲保額100%作為生存賠償外,亦可獲相等於20%保額之額外生存賠償;而就非嚴重危疾而言,則可獲預支保額20%至50%之生存賠償,以及給付預支額之20%作為額外生存賠償。此外,若受保人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不幸身故,其受益人除可獲得保額100% 之身故賠償外,亦可獲相等於20%保額之額外身故賠償。

4種繳付年期 15至30年不等

市場愈來愈重視原位癌保障,因為及早醫治能大大提高治癒率。例如原位癌獲治療後,乳癌10年存活率達98%,子宮頸癌5年存活率更達100%。該計劃除涵蓋53種嚴重危疾外,更包括多達23個器官/部位之常見次級嚴重癌症及原位癌,原位癌覆蓋範圍尚算廣泛。

「康健易」危疾保障計劃設有15年、20年、25年及30年4種保費繳付年期,當計劃期滿時,投保人可取回100%保額之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疾保險(亦稱為重疾險)會在確診後支付一次性賠償,以支付與某一特定危疾相關的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

投資者教育中心亦提醒投保人士投保該類保險時要留意,保單是獨立或人壽保險的附加保障出售。投保人必須仔細閱讀保單,因為不同保險公司提供的危疾保障不盡相同。一些通常承保的疾病包括:癌症、中風、心臟病、腎衰竭、主要器官移植及多發性硬化等。

危疾保險只保障若干特定的疾病,若投保人因其他疾病而失去工作能力,並不會獲得金錢賠償;由於危疾的保障範圍不盡相同,投保人必須仔細閱讀保單,仔細查看除外責任,並注意某些疾病在投保人達到一定年齡後將不再受保障。危疾保險的保障期通常較長,一般為10年或以上。保險公司可在整個繳費期內收取劃一的保費費率,但亦有權不時檢討及調整保費費率。

多為一次過賠償 受保期較長

雖然大部分危疾保單均涵蓋癌症及心臟病,但並非在每種癌症或心臟病的確診情况下投保人都會自動獲付賠償。這方面的賠償取決於保單對各種危疾的定義。除了一次過的現金賠償外,有些保險公司還提供另類危疾保險,按保單為每個療程所設定的限額,直接向醫療提供者支付受保疾病的治療費用,包括專科及醫療程序的費用。

明報記者 龍彩霞

[龍彩霞 理財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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