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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大陸人流行到香港買保險 內地客去年擲30億港元 2010-04-23
大陸人流行到香港買保險 內地客去年擲30億港元
 
2010-4-23 10:34:40  南方日報    
 
  隨著內地與香港通關的日益便利,一度風靡大陸、由港人將保單帶入深圳境內簽署的違規“地下保單”已經非常罕見,大多數想購買香港保險的內地人都直接到香港境內簽署保險合同,這種方式也被兩地多家權威部門默認“合法”。
 
  隨著這一合法途徑被肯定,曾經背上“撈過界”名聲的赴深圳銷售保險的香港保險人,與內地保險代理人合作的熱情與日俱增。據媒體報導,香港保險業監理處近日透露,內地人去年豪擲30億港元到香港買保險。
 
  赴港買保險合法性得到默認
 
  上週末,由深圳保險仲介行業協會攜手香港保險顧問聯會等主辦的第三屆深港保險經代交流會議在深圳召開,從香港過來深圳的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不少。其組織者之一胡女士表示,她曾經專門就“內地人到香港買保險是否合法”的問題問過廣東某地保監局領導,該領導明確給出了肯定的答案。
 
  前來出席會議的香港保險代理人科米(音譯)也十分肯定地對本報記者表示,只要在香港屬地上簽署的保險合同,就受到香港法律保護,不管客戶身在哪裡。“香港是個國際化的大都市,被保險人在全球範圍內活動都會得到保障。”
 
  至於曾經在內地出現過的違規“地下保單”,科米表示,現在幾乎沒有了。“所有保單只有在香港簽署才有效,香港保險公司只有見到客戶本人才出單。”她表示,香港是一個非常講法制的社會,不會允許保險公司做違規操作的事情,更不會讓經紀或者代理人代勞簽署保單。
 
  有媒體報導,香港保險業監理處近日透露,去年內地客豪擲了30億港元在香港購買保險。“這些保單不能認為全部是‘地下保單’”,廣東有保監部門回應此30億元保險的合法性時指出,個別境外保險機構從業人員直接或委託境內人員在境內推銷境外保單,然後由投保人赴港澳現場投保的情況,如果內地投保人不是被境外保險機構和展業人員“動員安排”,而是自行出境並自願在港投保,那麼不算“地下保單”。
 
  內地人去年拿出30億港元“支持”香港保險業,是誰提供了連接通道呢?在深圳做保險代理多年的朱柏林對記者表示,由於香港保險經紀代理人在內地資源不多,不少內地客戶是經由一些中間人推薦過去的。這些中間人,不乏內地保險公司的代理人。
 
  “一般我們會勸說客戶在內地買保險,這樣無論是繳費,還是理賠起來都容易,”朱柏林表示,但是對於一些有特殊需求的,或者確實希望在香港買一份保險的客戶,我們也會介紹給熟悉的代理人。
 
  在經代交流會上,國內首家拿到全國性保險代理牌照的保險代理公司華康保險代理公司也熱情地與香港保險經代交流。華康保險代理參會代表表示,此次大會有利於擴大深港保險仲介業合作範圍,提升保險仲介業合作層次,也有利於華康保險代理學習借鑒香港保險仲介業發展長處,借助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快實現與國際接軌的進程。
 
  內地人購買香港保險有限制
 
  在深圳做保險代理多年的朱柏林對記者表示,深圳人前往香港買保險的情況“比較常見”,但是香港保險公司並非將全部產品向內地客戶開放。
 
  “一般內地人到香港主要是買投資型險種、分紅類的人壽保險和某些死亡險,而像健康險這樣的產品很少。”
 
  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投資產品開發得尤其充分,保險類投資產品的選擇也比內地多,不僅保障性高,而且回報也比較可觀。據悉,在香港買人壽險附加重大疾病險,費率有時會便宜不少。“香港一些保險公司的儲蓄型壽險大都提供10%—20%的回報率,此外還會附加每年現金紅利或基金結餘,紅利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而定。”
 
  為了吸引大家買保險,香港保險公司的一些有儲蓄性質的壽險產品就能給出最低4%—5%的年利息,而在內地的同類產品只能做到2.5%的年利息。不少內地投資者認為,在通貨膨脹預期下,2.5%的年利率實際上已經為負值了。
 
  香港代理人科米表示,香港保險產品比內地要豐富很多,尤其在理財收益方面,內地產品很難和香港保單競爭,她表示,深港兩地一定程度上可以在保險產品方面實現互補。
 
  相比內地,香港的健康險也存在一定的優勢。一名香港保險公司的理財顧問表示,一些內地不可保的專案,在香港可能可以保,例如被內地重大疾病保險目錄排除的男女原位癌、愛滋病等,在香港就可以保。此外,香港的一些死亡後賠付的險種,比內地費率更低,保額更多,也吸引不少內地客。
 
  對於像重大疾病險這種健康險類的產品,朱柏林表示香港保險公司只對滿足一定條件的人銷售,“內地人買的很少。”
 
  赴港購險應充分考慮風險
 
  儘管香港保險市場對部分內地人具有一定吸引力,但保險專家提醒,內地人赴港澳投保簽單也存在風險。
 
  首先是每年的交費問題。每年親自去一次香港或在香港托人代繳,都不是十分方便,在香港銀行開戶後利用網上銀行,授權保險公司每年從帳戶中自動支取保費,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
 
  “一旦發生理賠,兩地辦理取證和報銷手續將會非常麻煩。”而如果理賠過程中再出現糾紛,這樣的保險合同只能適用港澳當地法律,中國境內法律無法給予保護。“如果發生糾紛,需要向港澳的法院起訴,並要聘請港澳律師,費時費力。”不僅如此,人民幣當前面臨的升值壓力,也會增加購買保險時匯率損失的風險。
 
  還有人認為,內地人並不熟悉在香港經營的保險公司,萬一公司經營上出現問題,投保人無法及時取得資訊和爭取權益。據瞭解,香港彈丸之地就擁有大大小小200多家保險公司,競爭激烈,經營風險相對較大。
 
  因此,保險專家建議,有計劃出國留學、移民、或者有計劃送子女到國外深造的人士可考慮在香港買保險,一是提早購買保險,在費率上會更便宜,二是可以避免在內地購買國外的保險時碰到的匯率管制問題。此外,對於有外幣收入的人士,也可考慮在香港做理財,買保險便是選擇之一
 
  深圳將推動兩地保險從業人員資格互認
 
  深港保險經紀代理人交流會議召開的前夕,《粵港合作框架協定》剛在北京簽署,這是第一份由國務院批准,內地省份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達成的綜合性合作協定,而深圳作為粵港合作排頭兵,也在研究如何在新框架下將兩地交流層次推向新階段。
 
  深圳保監局局長助理趙宇龍指出,今年3月份,在中國保監會與深圳市政府簽署的關於深圳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的合作備忘錄中,雙方表示將支持和推動深圳保險業的改革創新,具體措施落實在多方面:如加快保險行銷體制改革,支持深圳大力發展保險精算人才和保險公估機構;鼓勵香港保險仲介機構在深圳設立總部,為保險仲介機構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積極推動深港兩地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工作等。
 
  香港保險業監理處許美瑩則對香港保險機構在深圳設立分支機搆這一舉措表示鼓勵。她說,在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粵港合作框架協定》的安排下,香港保險機構被允許在內地設立分支機搆,這將推動香港與深圳保險業的交流與合作更為緊密,香港與深圳保險機構有能力為客戶提供優質的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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