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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旅警後買旅保 延期不賠償 | 2011-10-27 |
【明報專訊】泰國水災災情持續惡化,總理英祿發出最新警告,指「極有可能」整個曼谷,包括市中心地區都會水浸,水浸的情可能會持續1個月。泰國首都曼谷一向是港人熱愛的旅遊地點,有不少港人打算短期內出發到當地,想改地點及時間,則視乎各大航空公司的安排,現時大部分航空公司只可准許更改出發日期。由於本港已對當地發出紅色警示,未購買旅行保險的旅客,如想縮短行程,涉及損失不會作出賠償,但若在當地發生意外及就醫則仍可獲保障。所以,旅客最好在購買機票及確定成團的時候,便應該投保旅遊保險。 泰國水災、土耳其地震等天災連連,若要在發生警示以後前往受災區域,旅遊保障的保障範圍是有限制的。若在出發前,出發地點未有任何旅遊警示或天災,但出發後才發生災害,大部分旅遊保險都會保賠,因為天然災害是列入保障項目,因此旅遊保險內的個人意外、醫療保障、住院津貼、個人錢財及旅遊證件、個人責任的保障,都會按照投保人所選購的旅遊保險內之條款保障投保人。 出發前已知事故 須向保險公司申報 不過,旅遊保險的條款定明,如果投保人在申請旅遊保險計劃當日,已經知道其前往之目的地發生廣為人知的事故,例如工業行動、惡劣天氣等,而該事故很大機會引致旅程取消、縮短或延誤,在這個情下,投保人宜主動向保險公司詳細申報行程及目的,以助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和釐訂有關的保費。 筆者向匯豐保險客戶服務熱線查詢,匯豐客戶主任回覆指出,由於港府已對泰國發出旅遊警示,故投保人於旅遊警示發出後投保,若在當地求診或者財物被盜竊仍可以獲保障,但相關行程延誤及縮短行程,因為是已知的事件,故不會獲保障。而在未發生旅遊警告前,要出發到曼谷,又已購買旅遊保險,則會獲得保障。 另一值得注意的事項是,市面上某些旅遊保險把戰爭、內戰、暴動、叛亂等列為不保障事項。例如暴動而直接或間接導致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即使購買了旅遊保險,也不會獲得任何保障。因此,投保人應該盡量避免前往一些政局不穩定的地方。 跟團留意自由活動是否受保 現時水災是波及曼谷,不少旅行團的行程是曼谷及芭堤雅兩地,現芭堤雅暫時未受影響,不少人士可能延長停芭堤雅的時間,芭堤雅主要玩水上活動為主,例如潛水、跳降傘等,若投保人士非持有相關專業資格,而純粹業餘玩家,意外後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即使受保人士在進行活動前已獲「警告」或呼籲需採取有關預防措施,但只要他們是因為意外而導致受傷或死亡,便可以獲得賠償。還要留意部分隨旅行團購買的旅遊保險,受保範圍甚至只限旅行社安排的行程,自由時間進行的體育活動未必受保。 筆者認為,旅遊保險價格有高有低,部分是由於保障範圍的差異,旅遊人士在選擇旅遊保險時,保費雖然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同時亦要留意保障範圍,才能選擇最有價值的保險。當中,筆者特別強調醫療方面的賠償額。投保人到不同地方旅遊,應考慮目的地的醫療費用水平,當地醫療費用較高則要選賠償額較大的保險。相反,如果選擇旅遊的地方醫療水平較落後,則緊急醫療撤離的賠償額會較重要。 醫療賠償額 參考當地收費水平 另外,若航機乘客基於非個人能解決的問題,而令行程受阻,例如航機因機件問題而未能及時起飛,已購買旅遊保險的便可獲賠償。一般延誤時間需要最少為6或10小時,旅客可獲數百元賠償。若行程取消,賠償可達1萬至3萬元,因涉及已付的住宿等開支,但細節需視乎保單規條而定。 明報記者 龍彩霞、劉佩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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